发布日期:2024-10-05 13:03 点击次数:174
8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审议通过《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草案)》和《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研究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决定核准江苏徐圩一期工程等五个核电项目。
会议指出,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的必然要求。要提升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促进人才、资金、技术成果、数据等资源要素跨境流动。要推进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创新发展,促进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相互融合,支持金融、咨询、设计、认证认可等专业服务国际化发展,打造新的服务贸易增长点。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抓紧推进电信、教育、医疗等服务领域开放。要适应新形势优化吸引外资政策,及时回应外商合理诉求,在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服务保障等方面出台更多务实举措。
为应对外部环境不稳定创造更加坚实的支撑
中泰证券(600918)首席分析师杨畅对记者表示,世界经济已经进入了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并重的时代。在经济全球化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在世界经济和全球贸易中的重要性正在稳步提升。在此背景下,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发展质量效率、加快外贸转型升级和释放增长新动能,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期待服务领域开放取得实质性进展。
杨畅指出,会议提出要“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上述管理方式的明确,体现了我国服务贸易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也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增强服务贸易的流通性,避免因为监管措施不明确,导致对服务贸易的监管针对性不强。
杨畅同时提到,会议提出要“抓紧推进电信、教育、医疗等服务领域开放”,对于上述领域的开放,尤其是放宽外资准入,有利于吸引外资,给外资企业提供增量市场空间,形成内外更加稳定的经贸关系,为应对外部环境不稳定创造更加坚实的支撑。
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十余年来多次“瘦身”
时隔三年,《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再次更新,从2021年版升级为2024年版。
在8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李詠箑就曾表示要尽快修订和发布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
李詠箑表示,商务部将推出一系列鼓励外商投资的举措,继续放宽外资市场准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制造业领域限制措施“清零”,推动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地扩大开放。推动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的试点示范。此外,还将修订和发布《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宽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的限制,拓宽外商投资的渠道,引导更多的优质外资进入资本市场长期投资。
2013年9月,上海自贸试验区挂牌成立,中国第一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发布实施。十余年来,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多次“瘦身”,折射出中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坚定决心,也为全球投资者在中国挖掘更多商机创造了条件。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副研究员潘圆圆在此前发表的分析文章中指出,准入是与外国投资者关系最密切的权利,充分保障外资的准入权利、增加外资在中国的机会是基础环节。2017年以来中国连续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在线配资公司,对外资准入的限制逐年减少,表明了中国非常注重保障外资在准入阶段的权益。